作者:蒲川
摘要:由于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不足,且财政投入缺乏公平性,导致以药养医成为乡镇卫生院的主要筹资方式,且职工的社会保障费用超过乡镇卫生院的承受能力。然而,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的特性性决定了应当由政府承担最主要的财政保障。为此,本文认为,应当合理划分中央、省市、区县对农村卫生院财政补助的职责,并实行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预算式收支两条线管理”。
发文机构:重庆医科大学管理学院医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公共卫生体系财政支出乡镇卫生院
分类号: F323.8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