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问题 · 2020年第11期4-7,共4页

突出扶持重点,切实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能力

作者:陈晓华

摘要:现代农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能力,有利于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以及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总体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部分经营主体名不副实、实力不够强、运行机制不健全以及政策扶持还不精准等主要问题。"十四五"时期应重点对不同农业产业、不同经营主体、不同生产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上高质量发展的轨道。

发文机构: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要性短板弱项发展带动能力New types of agricultural businessesImportanceWeakness of short boardDevelopment driving capacity

分类号: F32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注:学术社仅提供期刊论文索引,查看正文请前往相应的收录平台查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