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问题 · 2019年第6期67-76,共10页

国家集体农民利益均衡分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调节金设定研究

作者:何芳,龙国举,范华,周梦璐

摘要: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在国家与集体农民之间均衡分享亦即调节金如何设定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核心。本文在实地调研基础上,揭示了七个试点地区调节金设定特点和存在问题。运用区域一级土地开发运营的理论和实践,探析了调节金量化机理,论证推演了可用于指导增值利益分配实践的量化模型。研究得到如下结论:调节金取决于入市地块所在区域一级土地开发出地率、土地征收成本与开发成本比值大小,商办和工业用途取值区间分别为[47%,63%]和[25%,33%];调节金比例需充分考虑入市地块所在区域的设施完备度及集体对设施投入程度,进行土地级别、规划区内外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并配以调节金修正体系;以总收益为基础设定调节金比例更能实现利益均衡分配。

发文机构: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调节金利益分配Collective construction land transactionAdjustment fundsValue distribution

分类号: 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注:学术社仅提供期刊论文索引,查看正文请前往相应的收录平台查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