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问题 · 2019年第5期30-45,共16页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纠纷的司法实践研究——基于681份裁判文书的整理

作者:赵新龙

摘要:本文研究表明,司法机关对股份量化纠纷的总体立场比较消极,集体成员维权失败具有普遍性,其中最为突出的争议焦点是纠纷可诉性、成员资格认定、方案效力审查和股份量化依据等问题。从裁判理据看,集体成员自治原则是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的核心理据,实际上并不能为案件处理提供有效的规则指引,对该原则的误读误用是司法立场出现认知偏差的主要根源。要解决司法对股份量化纠纷应否介入及如何介入的问题,必须遵循团体法逻辑重构其司法范式,即以团体法属性为股份量化改革的私法语境,以股份量化行为的法律性质为主要理据,重点是按照效力规则审查方案效力并据以裁判个案。

发文机构: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改革裁判文书司法范式Rural collective assetsQuantitative reform of sharesJudicial documentsJudicial paradigm

分类号: F302.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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