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传波
摘要:本文利用16035户样本数据分城乡估计了各省份20%最低收入人口的最低生活需要的中值,并将基本需要与各省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进行了对比,发现城乡之间的最低生活保障差异程度远大于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差异程度,若以基本需要为基准,存在向城镇居民提供过度救助福利但大多数农村则提供不足的问题。除了极少数发达省份,大多数地区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差异不大,但各地的低保标准以及补差水平存在极大的差异,越贫困的地区需救助的力度越小。从不同规模家庭的基本需要来看,城镇居民的家庭规模效应非常明显,但农村居民的家庭规模效应不大。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家庭要实现的基本功能不同,因而基本需要也不同,但单一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并不能适应需求的异质性,以收入确定低保户并以低保资格为前提提供附带福利的做法需要改进。
发文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关键词: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低保标准低保资格
分类号: F126.1[经济管理—世界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