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诗顺,高锋
摘要:本文通过产权分析模型及经验数据研究表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已经完全具备了排他性、可分割性以及一定的可转让性,因此,从理论上讲土地权利可以作为与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交易的标的;经验数据证实了农村土地产权的融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开展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形式的农户贷款模式对于缓解农村地区的资金“瓶颈”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发文机构: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农村土地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标的土地产权融资贷款模式
分类号: F320[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