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邵桂兰,姜宏
摘要:受WTO有关协议的约束,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以及东盟等国家和地区在水产品贸易中所实施的非传统贸易壁垒倾向于采取相对公平的、对本国产品与进口产品实行同样的技术法规与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或卫生检疫措施的形式,而其差异则表现为国别技术、标准等之间的不同。基于此,在水产品非传统贸易壁垒的应对方面,应采取政府、行会、企业协作的方式。强化政府在国际层面、宏观层面以及产业层面的职能;实现中国水产品行会的职能转换以及作用重构;不断完善水产行业企业的应对策略。
发文机构: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中国水产品出口贸易保护非传统贸易壁垒
分类号: F752.652.6[经济管理—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