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和平,朱立志,郝利,辛岭
摘要:本文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依据各地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差异分类加以指导,而不能按照原有的农业自然区划原则确定的九大农区来指导新农村建设;应按四大类区域,即大中城市郊区、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人多地少地区、中西部人少地多地区来制定不同的政策指导新农村建设。
发文机构: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不同地区分类指导
分类号: F323.8[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