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 · 2018年第8期94-95,共2页

多维视角下公益用地市场化取得方式正当化理论研究

作者:卞宏波

摘要:以土地征收、收回、征用为典型代表的强制性取得方式理应是公益用地的取得方式,但由于公共利益边界泛化,经营性建设用地假借公益之名行经营建设开发之实,这种强制性公权力沦为利益的工具,反倒违背公益目的。为此根据公益用地的内在属性和特征,提出公益用地的市场化取得方式。

发文机构:四川警察学院

关键词:公益用地市场化取得经济学依据法学依据

分类号: F713.8[经济管理—广告][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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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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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icult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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