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 · 2017年第11期86-88,共3页

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的关键要素分析——基于粮食主产区农户认知视角

作者:孙晶晶,牛影影,赵凯

摘要: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是新时期我国落实耕地保护的重要举措。基于粮食主产区农户认知视角,结合河南省焦作市459份农户调研数据,运用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对实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关键要素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农户对耕地保护的认知度较高,但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的认知程度偏低;对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的愿望较强;其受偿主体为农户,给付主体分别为中央政府、耕地占用者及地方政府;补偿标准为12004.8元/hm2(800.32元/亩);补偿资金应以县为单位,按农户个人账户按年发放;补偿资金的管理主体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监督主体分别为中央、地方政府及村民小组。

发文机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应用经济研究中心

关键词: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粮食主产区补偿标准补偿资金

分类号: F842.66[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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