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攀奥,陈利根,龙开胜
摘要:引导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是不断探索和丰富“三权分置”具体实现形式的重要举措。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过程中,土地经营权应当被塑造为用益物权,入股的合作社类型应当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具有“制度落实、要素整合、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功能价值,但目前存在着法律规范滞后和配套制度缺陷两大问题。今后,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需遵循入股自愿、平等协商、有偿流转;集体所有、稳定承包、农业用途;合理期限、规范入股、权益保护三大原则。机制构建上,应按照“自下而上”的改革思路,提出现行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法律法规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性建议,并加强有关政策与配套设计,具体包括研究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登记制度、建立市场体制、构建入股保障机制等。
发文机构: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内涵功能价值制度构建land management rightland management right being sharescooperativeconnotationfunctional valuesystem construction
分类号: 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