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研究 · 2012年第2期 129-134,共6页

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利益平衡机制探析

作者:杨建利,靳文学

摘要:粮食主产区在我国农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但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利益机制不协调。“粮食大省,工业弱省,财政穷省”的局面依然存在。统筹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协调发展,充分调动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抓粮、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本文阐述了粮食安全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必须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才能实现粮食供求均衡;分析了当前主产区与主销区粮食生产情况及利益补偿机制,发现当前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利益补偿机制不尽合理,提出了通过调整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承担比例、征收庇古税、合理确定粮食主销区对主销区补偿的额度等措施来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利益平衡机制。

发文机构:成都师范学院经济贸易管理系 西南财经大学西部经济中心

关键词:粮食主产区粮食主销区利益平衡机制市场调节政府调控major grain producing areasCommissariat advocate sell a divisioninterestscoordination mechanismsmarket regulationGovernment regulation

分类号: F326.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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