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俊梁,陈瑜
摘要:苏州农村"三大合作"是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统称。苏州"三大合作"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瓶颈问题——集体资产权利主体不明确、缺乏规模经营、市场地位弱势等,维护了农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本权利,促进了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整体较快发展。"三大合作"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主动调整,它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又确保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是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
发文机构:苏州科技学院
关键词:“三大合作”城乡一体化中国特色苏州"Tripartite Cooperation"urban-rural integrationChinese characteristicsSuzhou
分类号: F291.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