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成玉,杨琦,胡方燕
摘要:本文提出: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时代的产物与体制的结果,当前再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具有歧视性意义;认为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不同的政策含义,当前应该提农村劳动力转移;本文分别引入了技术学派的"定额法"和经济学派的边际生产率法,探讨农村劳动力剩余率的计算方法与农村失业现实及失业率的计量问题。
发文机构:西南财经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失业率surplus rural labor forcetransference of rural labor forcetransference of rural surplus labor forceunemployment rate of rural population
分类号: F014.2[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