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研究 · 2002年第5期 390-392,共3页

农村合作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导力量

作者:曾福生,李小卉

摘要:我国目前为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力量主要有三股:一是政府部门,二是公司企业,三是农村合作组织.本文在比较分析了这三类服务组织的基础上,指出农村合作组织以其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必将成为其中的主导力量,同时也探讨了发展农村合作服务组织的基本思路和应注意的问题.

发文机构:湖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农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优势分析供销社信用社r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rural cooperate organizationdominant strengthadvantage

分类号: F325[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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