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编辑会以此为理由将稿件寄回给您,直到您满足他们的格式要求。
但忽略指令是粗鲁.
并附上一条注释,大意是“我看到了你对作者的指示,但我懒得遵循它们,我想让你知道我不是故意遵循它们,因为这给我带来了轻微的不便”?这只是确认你认为你的便利性比编辑和审稿人更重要。那是双粗鲁。
看,我明白了。学者们喜欢抱怨稿件格式。重新格式化需要时间,而且您看不到重做它的价值。但我建议向编辑人员投诉的时间是不当您要求他们考虑出版手稿时。
期刊对稿件格式有明确的说明是有原因的。这些原因并不重要给你并不意味着这些指示是武断和毫无意义的。拒绝遵循指示,很可能会给许多参与处理手稿的人带来问题。
如果您的写作过程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来重新格式化已完成的稿件以遵循期刊的要求,那么您的工作流程效率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