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
摘要:为严肃宣传纪律、遵守各项保密规定、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期刊的规范化管理,本刊重申:1)凡职务作品(著作),作者(或撰稿人、联系人)在投稿时应依法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进行保密审查,并向本刊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2)凡2人以上合作作品,合作者对作品在发表、署名、署名顺序以及修改等方面应事先取得统一约定,投稿时向本刊出示相关证明。
发文机构:《日用化学工业》编辑部
关键词:署名顺序职务作品日用化学工业宣传纪律证明材料保密规定单位公章保密审查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