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如今,嵇大海
摘要:作为企业破产管理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或注册会计师、律师个人,如何既依法保障抵押债权得到优先受偿,同时依法维护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往往会成为企业破产清算中的难题。以新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抵押合同效力的认定、抵押财产清查、评估和处置、抵押债权优先受偿与职工安置费用的关系等方面;分析研究企业破产程序中抵押债权的优先受偿问题。
发文机构:江苏泗洲律师事务所 江苏淮安鹏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关键词:破产程序管理人抵押债权优先受偿
分类号: F279.241[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