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 · 2021年第2期2-2,共1页

《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发布3月1日起施行

作者:罗知之

摘要:为加强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管理,规范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发展,人民银行与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表示,储蓄国债(凭证式)是我国储蓄国债的首个品种,最早可追溯到1981年我国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发行的国库券。

发文机构:不详

关键词:人民银行储蓄国债国债发行业务管理《办法》国库券凭证式办法

分类号: F83[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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