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瞭望 · 2016年第9期14-14,共1页

网络直播平台要“持证上岗”,网红心里苦

摘要:9月9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网站刊文,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主播要想对政经文体等重大事件进行直播,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下称“《视听证》”)。这意味着,有没有《视听证》或将成为网络直播行业的分水岭。

关键词:网络直播持证上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服务管理节目直播

分类号: G250[文化科学—图书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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