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涛
摘要:农业保险对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亟需制定一部符合国情的农业保险法。美国、日本、法国农业保险立法的经验表明: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前提,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关键,合适的经营模式是根本,自愿强制相结合是保障。我国农业保险立法中应明确立法目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并将建立巨灾防范制度、确立合适经营模式,明确财政税收支持,健全再保险制度作为主要制度构建。
发文机构: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关键词:农业保险巨灾防范再保险agricultural insurancedisaster preventionreinsurance
分类号: D912.28[政治法律—民商法学][政治法律—经济法学][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