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欣瑜
摘要:尽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深受限制,但各地开展的试点实践与地方立法对现行法律已有很大突破。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已得到中央政策的确认,相关立法也有必要随之完善,并具备了完善的可行性基础。应从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修改《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制定全国性专项法规三个方面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进行立法突破。
发文机构: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立法collective construction landconstruction land use right land legislation
分类号: 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