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明涛
摘要: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粮食安全是中央和地方的共同职责。随着立法和政策背景及粮食安全形势的变化,我国法律及政策对中央与地方在粮食安全保障的职责分工已不能有效满足新形势下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需要,存在职责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粮食权责不匹配,责任主体不明确及职责分工政策化等不足。完善中央与地方粮食安全保障职责分工体系,需要以宪法"两个积极性"原则为指导,坚持中央与地方分级、共同负责,从增加中央粮食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地方粮食安全保障职责,实现中央与地方粮食安全保障职责分工法律化三方面重点改进现行制度。
发文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粮食安全分税制中央与地方职责分工grain safetyfiscal decentralizationcentral government and local governmentdivision of responsibilities
分类号: F326.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X922[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