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年第6期143-148,共6页

《种子法》修改中的立法技术问题探究

作者:李媛辉

摘要:现行《种子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在规范和推动我国种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亟待从立法技术的角度予以修改。《种子法》法律规范结构存在的问题是: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不完整,规范内容与刑法条文衔接不畅,责任条文排列顺序不合理。《种子法》法律语言技术存在的问题是:法律规范表达不严谨不准确,表达自相矛盾,容易产生歧义,表达不清晰、不简练。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是:严格按照立法技术标准,规范法律条文的逻辑结构、编排顺序和语言表达。

发文机构: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

关键词:《种子法》立法技术法律规范结构立法语言Seed Lawmodificationlegislative techniquelegal norms structurelegislative language

分类号: DF413.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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