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峰,林乐芬
摘要: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农村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不只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还可以形成一种基于各自核心专长的协同发展的共生关系。构建和深化这种共生关系,不仅有利于提高共生单元自身的盈利水平和发展能力,而且有利于增强农村金融的整体功能。当前,农村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在共生合作中还存在着共生模式不完善、共生收益分配机制不合理、正向共生环境营造不力等问题,影响到共生效应的发挥。因此,必须努力提高共生单元质量,积极改进共生收益分配机制,全面营造动态正向共生环境,不断改善农村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共生能力,巩固和深化二者共生关系,在此基础上,有效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农业现代化建设以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发文机构:扬州大学商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农村民间金融农村正规金融共生关系rural informal financerural formal financesymbiotic relationship
分类号: F323.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