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冬梅,张忠潮
摘要:农产品经验品和信用品的质量特性使市场调节失灵,政府监管成为必要。在小规模分散经营占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下,政府利用自身资源获取执法信息成本太高,群众举报是政府低成本获取执法信息的重要途径。虽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都规定了举报制度,但该项制度并没有产生应有的效果。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制度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如对举报人缺乏激励,举报处理程序太笼统,对举报人法律保护不足。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规范举报案件处理程序和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
发文机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制度agricultural productsquality and safetywhistle-blowing
分类号: F302.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