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颖
摘要:"微博"成为民意聚集的平台,反思它聚集和表达民意的方式,本质上是民众对社会事件进行的"围观"。它固然是民意最直接、最自发的表达,但缺乏整合,尚不能说形成了对制度化的"表达"。这种民意机制产生根本冲击的力量,甚至在补充"代表"作为民意机制不足的方面也效果有限。从出现的合理性来看,"围观"通过民众自主交往表达民意,是民主实践对"代表"制进行批判性反思的必然结果;从其效果而言,要真正实现对"代表"这种民意机制的补充,就要对"围观"这种自发的民意表达机制进行法治整合——其中,"交往"作为"围观"等民意自发表达过程最核心的行为模式,正是法治整合的对象。总而言之,要使自发的民意表达能够有效地促成民意实现,就应当将"交往"和"代表"两种民意表达方式在法治框架内实现整合。
发文机构: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围观交往代表民意法治整合crowdcommunicationrepresentationpublic opinionsintegration under the rule of law
分类号: B022[哲学宗教—哲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