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国钱
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事先评估并经财政和国资部门的批准,但对转让收入特别是转让部分国有产权的收入应如何管理,怎样加强对这部分收入使用方向、使用过程的监督尚没有统一规定。磐安县财政局、国资局近年来在对企业转让部分国有产权过程中,如何规范国有产权转让程序进行了探索,加强转让收入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发文机构:浙江省磐安县财政局
关键词:改制企业国有产权产权转让收入管理
分类号: F271[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国民经济]F275.4[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