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 · 2020年第12期25-25,共1页

关于客运企业专职监控人员配置的问题

摘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请问,客运企业有营运客车503辆,按规定应配备几名专职监控人员?

关键词:客运企业监控平台重型载货汽车标准配备营运客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专职监控人员

分类号: F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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