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业 · 2020年第12期42-45,共4页

超级互联网平台垄断需破除

作者:张丁丁

摘要:超级网络平台在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范畴中,是私权和公权的融合体,作为一种全新的产业业态,其拥有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已超出传统的企业界限。纵观全球互联网行业,头部互联网企业基于既有的优势地位,通过构筑"宽广的护城河"逐步形成举足轻重的行业平台能力,即超级互联网平台。诸如国外的苹果、微软、谷歌、亚马逊和Facebook等.

发文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关键词:信息基础设施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平台融合体网络平台亚马逊护城河行业平台

分类号: F62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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