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业 · 2020年第10期24-27,共4页

《民法典》对电信业监管的挑战及应对 以安全事件与安全治理为视角

作者:戴维

摘要:《民法典》中有关电信业监管的制度安排过去的民事立法中,从未像《民法典》一般以七篇制的体系对各个民事法律制度予以规定。这些法律制度的设置,影响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有关电信业监管的制度,主要体现为如下四项。民事主体制度《民法典》在该制度中有关对电信业监管的安排,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民事主体资格作了详尽的规定。

发文机构:东南大学

关键词:《民法典》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法律制度民事立法民事主体制度安全治理安全事件挑战及应对

分类号: 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F626[政治法律—法学]

注:学术社仅提供期刊论文索引,查看正文请前往相应的收录平台查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