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经济 · 2017年第1期98-116,共19页

中国转型期的食品安全治理——基于行为法经济学的分析

作者:刘瑞明,段雨玮,黄维乔

摘要: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食品安全事故令人担忧。为什么在政府采取了多种手段进行治理后,食品行业的假冒伪劣产品仍然层出不穷?本文在更为贴近现实的行为法经济学分析框架下研究发现:企业的“短视认知偏差”会放大“造假冲动”,使得企业生产更多的假冒伪劣产品,而且企业的造假行为具有“自我强化效应”和“互动传染效应”,这些效应在不完善的制度环境中被进一步放大,形成“行业危机”。这更好地拟合了现实情况,有效弥补了新古典模型的分析缺陷。在行为法经济学视角下,即使不改变其他的制度,仅仅改变监管资源的分配,就可以取得更好的短期效果。针对企业的“短视认知偏差”,通过设置“黑名单”和“累犯重罚”制度。重点监控“领队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差的企业以及造假成本较低的行业等措施可以有效“锁定”企业的造假动机。短期治理措施和长期的制度调整之间具有“交叉加强效应”,可以通过“多管齐下”的方式起到更好的治理效果。因此,应当采取短期治理措施和长期治理战略搭配,“长短兼顾、协同治理”的手段。本文的研究修正和弥补了传统分析中的不足,对当前食品安全治理和未来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具有重要启示。

发文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美国西密歇根大学Timothy Light中国研究中心

关键词:食品安全造假行为短视认知偏差锁定效应行为法经济学food safetyfraud behaviorcognitive biaslocking effect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

分类号: F123[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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