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向艺,方政
摘要:在借鉴西方相关研究的同时,中国学者忽略了自身资本市场的特点,即实际控制人的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缺乏自主性。虽然部分母子公司治理研究关注到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干预和控制,但是忽略了子公司的自主性以及母子公司间的互动性,导致现有研究陷入“母公司单向治理”的窠臼。旨在完善现有母子公司治理研究.本文分析了“母公司单向治理”视角的不足。并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验证了基于“双向治理”研究视角的子公司信息披露理论框架的合理性。证实了母公司对子公司信息披露控制的差异性,以及母公司与子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互动的存在性。研究结论说明.相较于第一类代理问题,第二类代理问题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中更为严重。鉴此.本文提出了法律法规、母公司和子公司三个层面的、旨在弱化第二类代理问题对子公司信息披露影响的相关政策建议。
发文机构: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山东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
关键词:子公司信息披露母公司控制子公司自主性双向治理subsidiaries' information disclosureparent company's controllingsubsidiaries' autonomytwo-way governance
分类号: F271.5[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