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珏,祝继高
摘要:基金参与公司治理是解决公司股东与经理人委托—代理关系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文基于基金控制权视角,对基金参与上海家化和格力电器公司治理的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由于在基金参与公司治理中社会资本的缺失,需借助大股东或管理层来完善其社会资本控制权。在大股东相对控股的情形下,当大股东和管理层之间发生委托—代理冲突时,社会资本控制权的稳定性受到冲击,基金会权衡大股东权力和管理层权力的强弱,选择支持最有利于其实现控制权的一方。基金动态调整其控制权的路径是:先利用股权资本进行外部治理,然后依靠股权参与公司内部治理来构建其对企业的社会资本控制权,在调停大股东和管理层的矛盾后,基金继续持有还是出售股份取决于其在内部治理过程中是否实现了控制权的稳固。本研究为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各利益相关方及监管机构的决策提供参考。
发文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关键词:基金公司治理上海家化格力电器mutual fundcorporate governanceJahwaGree
分类号: F271.5[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