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经济 · 2014年第10期59-71,共13页

制度均衡与独立规制机构的变革——以“信息产业部”和“电监会”为例

作者:白让让

摘要:本文建立了一个“多重委托一代理”体系下规制需求的简约模型,解释了权力配置、供给成本和规制者竞争与需求的关系。基于典型化事实和统计描述的经验分析发现.“强势规制者——信息产业部”基于有效制度供给对企业提供的各种庇护,在增加企业规制需求的同时.也引发了与其他监管部门的权力竞争.最终导致自身规制供给效率的下降;相反,“弱规制者——电监会”不拥有实质性的监管权力。其主导的市场化改革还会侵蚀垄断运营商的既得利益,缺乏实际的规制需求。在以增强政府间接控制力、节省监管成本为导向的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它们被撤销或合并就成为一种必然。独立规制实践的起落.也受制于中国特殊的“政治-经济-行政-垄断”模式.未来垄断产业监管体系的改革和优化.必须以考虑中国要素和背景为前提。

发文机构: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关键词:规制权力配置规制需求独立规制信息产业部电监会regulatory authority allocationregulatory demandindependent regulatoryministry ofinformation industry(MII)state electricity regulatory commission(SERC)

分类号: F269.22[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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