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嫮,韩笑
摘要:在全球化推进、价值链各环节出现垂直分离的背景下,价值创造过程需要治理活动来控制和协调。本文以2G和3G时代中国移动通信产业为例.从中间环节的市场结构入手,探讨价值链治理者的决定机制。研究发现。中国2G移动通信价值链当中,“移动运营”环节的市场结构垄断性最强。处于该环节的运营商扮演治理者角色;而在3G移动通信价值链当中,“芯片提供”环节的市场结构垄断性最强.处于该环节的芯片提供商取代运营商,成为价值链治理者。在此基础上,本文研究认为:价值链各中间环节的市场结构之间是存在偏差的,这导致权力分布的不平衡。某个价值链环节的“市场结构”垄断性越强。处于该环节的企业在价值链当中的权力越大,越有可能成为价值链的治理者。这其中的原因是高垄断环节的企业拥有大量“强连带”。并处于整个价值创造网络中“中心度”最高的位置.由此产生竞争优势和控制力。
发文机构: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关键词:价值链治理者市场结构2G3G移动通信产业value chaingovernormarket structurethe second generationthe third generationmobilecommunication industry
分类号: F270[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