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国刚
摘要:在资本市场的基础性证券中,公司债券占据主体地位。但在我国,公司债券长期没有得到正常的发展。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将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相混淆。企业债券实质上是政府债券,并非公司债券,混淆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有着诸多弊端。从我国目前条件来看,要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必须将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相分立,形成不同的制度体系、运作机制和监管体系。
发文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北京
关键词: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立corporation bondenterprise debtsplit
分类号: F83[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