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 2020年第12期12-13,共2页

上海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有奖销售最高金额不得超5万元

摘要: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反不当竞争条例(修订)》(下称《条例》),修改后的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是国内较早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地区,1987年10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制止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在法治的轨道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 现行的《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于1995年9月制定,此后分别于1997年8月13日、2011年12月22日进行两次修改。

关键词:制止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反不正当竞争有奖销售暂行规定人大常委会条例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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