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 2020年第12期13-13,共1页

厦门市作出首个价格监管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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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了《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0版)》,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经依法调查取证,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

发文机构:厦门市市场监管局

关键词:社会危害程度行政执法过程不予处罚违法事实市场监管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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