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 2021年第1期4-5,共2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市监竞争[2020]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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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确保群众过好两节,对于彰显市场监管成效、回应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

发文机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键词:市场价格监管市场价格秩序副省级城市监管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和改善民生监管成效节日消费

分类号: 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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