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同山,苑鹏
摘要:本文从农民合作社的组织特性出发,分析了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改善其经济状况、提高其生活满意度的机理,然后利用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百村调查"的3216户贫困户数据,使用可处理内生性的扩展回归模型,估计了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对其收入和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加入合作社可以让贫困户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加872元,且对实际贫困户的增收效应更大;加入合作社可以显著提高贫困户的生活满意度,且对实际贫困户的提升作用更强;社会交往是加入合作社影响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的中介变量,可以解释加入合作社对贫困户生活满意度影响的17.37%。因此,政策制定应更加重视农民合作社的多维益贫性。
发文机构: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益贫组织贫困户收入生活满意度Farmers’CooperativePro-poor OrganizationPoor HouseholdIncomeLife Satisfaction
分类号: F321.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