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 · 2018年第5期2-18,共17页

国有农场的“办社会”职能及其改革方向

作者:韩朝华

摘要:国有农场兼具企业属性和社区属性,这导致国有农场的管理层既要从事生产经营,又要承担种种社区公共管理职能。改革这一体制是目前国有农场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系统分析了国有农场社区属性的渊源以及农垦系统在改革农场“办社会”体制上所做的主要尝试,并依据现代农业在生产组织形式上的基本演变趋势,探讨了国有农场在“办社会”问题上的应取改革方向。本文的基本结论是,在政企分离上,国有农场的基本目标不应是摆脱“办社会”职能转变为纯粹的企业,而应是放弃企业经营职能转型为真正的政区。

发文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关键词:“办社会”职能政企分离管理职能转型Governmental ResponsibilitySeparation of Governmental and Business FunctionsTransformation of Operational Responsibility

分类号: F306.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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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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