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 · 2014年第7期72-80,共9页

限制开发区背景下的土地共有合作开发模式刍议--以重庆五宝镇为例

作者:姚金伟,何磊,孟庆国,王晓莉,黄天航

摘要:中国土地产权改革不搞私有化,地权划分也并非越细越好,中国集体地权具有突出的合作优势。本文基于重庆五宝镇的发展实践以及中国集体地权设置,抽象出土地共有合作开发模式,强调权能分离和组织整合对于现代土地开发的重要意义。对于现代土地集约化和规模化开发而言,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再集中化以及多主体合作网络是其必要条件。土地共有合作开发模式可以有效降低分数或个体开发中普遍存在的交易成本高和和金耗散问题,不仅有助于限制开发区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更对当下中国农村土地改革提供了有意义的借鉴。同时,本文强调通过完善

发文机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土地共有合作开发限制开发区权能分离组织整合交易成本

分类号: 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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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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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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