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荣,马旺林
摘要:利用鲁陕两省86家果品企业调查数据,本文对农业企业的货源采购治理结构及合约选择进行了实证分析。调查发现,农业企业的货源渠道主要有自营基地、合作社和贩销商,绝大多数企业都会有2~3条货源渠道。经由自营基地、合作社和贩销商渠道的货源采购治理结构分别对应科层制、混合制和市场。统计结果显示,86家果品企业中,货源采购治理结构为市场、混合制和科层制的各有26家、42家和18家;其中,在42家货源采购治理结构为混合制的果品企业中,订立书面合同和口头协议的各有16家、26家。实证分析表明:资产专用性越强、对货源质量要求越高的农业企业,不仅货源采购治理结构越倾向于从市场转向混合制或科层制,而且越倾向于采用书面合同替代口头协议;当交易不确定性较高或对供货主体信任程度较高时,农业企业货源采购治理结构使用混合制和科层制的可能性较高,且更倾向于采用口头协议而不是书面合同。
发文机构:南京财经大学粮食安全与战略研究中心 德国基尔大学食品经济与消费研究系
关键词:治理结构合约选择农业企业货源策略交易成本
分类号: F752.852[经济管理—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