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 · 2014年第1期38-48,共11页

股权性质、财务业绩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自中国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作者:刘美华,朱敏

摘要:本文以2009~2011年沪深两市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并经润灵环球评分的农林牧渔业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企业股权性质与财务业绩对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较之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财务业绩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然而,在不考虑股权性质的全样本中,本文却并未发现企业财务业绩对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显著影响的证据。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企业的股权性质与财务业绩会对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影响,因企业股权性质的不同,“资全提供假说”和“管理者机会主义假说”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上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本文研究结论对于政府规范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及其信息披露具有一定的政策指导意义。

发文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湖北大学商学院 安徽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关键词:股权性质财务业绩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

分类号: F233[经济管理—会计学][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来源期刊
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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