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 · 2013年第5期88-96,共9页

基于Shapley值法的农超对接收益分配分析——以北京市绿富隆蔬菜产销合作社为例

作者:王志刚,李腾飞,黄圣男,许前军

摘要:本文利用北京市绿富隆蔬菜产销合作社调查数据,以圆白菜为分析品种,运用ShaNey值法分析了“农超对接”的收益分配结构。结果表明,采用“农户+合作社+超市”的“农超对接”流通方式有助于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农户、合作社和超市的收益比例分别为44%、16%和40%;通过Shapley值法按照贡献程度对现有收益分配格局进行调整,以上三个经济主体的收益比例分别为31%、36%和33%;利用风险系数对上述分配比例进一步调整后,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更趋均衡与合理。根据本文研究,为促进“农超对接”这一流通方式发展,应当实施农产品收购保护价、适当降低超市入市门槛,并建立收益返还机制,以提高各经济主体参与“农超对接”的积极性。

发文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关键词:“农超对接”收益分配SHAPLEY值法

分类号: F224.32[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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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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