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 · 2013年第4期71-78,共8页

“公司+合作社+农户”下的四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探析——从农户福利改善的视角

作者:苑鹏

摘要:本文探讨了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四种不同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下公司与农户的关系及其对农户福利改善的影响。分析发现,在“公司领办合作社与农户对接”的模式中,农户作为公司的合同工,能够获得稳定的工资收入,但没有决策参与权;在“农户与公司合办合作社”的模式中,公司与农户初步建立起还不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关系,农户作为合作社所有者的身份开始得以体现,可以参与合作社决策,分享合作社收益,其社会联系网络也得以拓展;在“农户自办合作社与公司对接”的模式中,公司与农户的关系是农产品供应链中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农户作为合作社的所有者,拥有合作社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农户福利增进的空间明显扩大;在“农户自办合作社,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的模式中,衣户彻底摆脱了公司,通过自办合作社及其加工企业,建立起独立的全产品供应链,实现了以农户为主体的纵向一体化,农户福利增进的空间达到最大化。本文认为,如果政府扶持合作社的目标是改善农户的市场地位,那么,扶持的重点应是农户自办的合作社及合作社自办的加工企业。

发文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营“公司+合作社+农户”农户福利

分类号: F326.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来源期刊
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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