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同龙,张林秀
摘要:本文利用具有全国代表性的抽样调查数据,就村民在村委会选举中的投票行为和对本社区公共物品的出资意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初步分析。本文建立了一个反映公共投资出资意愿的联立方程组,进而估计了村民的不同投票行为(名义投票、意愿投票和完整投票)对公共投资出资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三个层次的投票行为中,只有完整投票的影响最显著。以水利灌溉设施投资为例,一个村民如果亲自完成选举投票的所有环节,其愿意出资的概率将提高38%;对于道路、学校、水利灌溉设施、饮用水设施、诊所全部5项公共投资而言,一个村民如果亲自完成选举投票的所有环节,其愿意出资的公共投资项目将会增加1.38项。
发文机构: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农业政策研究中心
关键词:村委会选举投票行为公共投资出资意愿
分类号: F832.48[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