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 · 2009年第8期12-23,共12页

契约资本非对称性、交易形式反串与价值链的收益分配:以“公司+农户”的温氏模式为例

作者:米运生,罗必良

摘要:长期以来,学者们习惯于对经济交易形式进行非此即彼的分类,将某组织定格为一种具体形式。本文的概念模型表明,作为合作网络的各节点,企业间因契约而相互联系;核心成员可凭借契约资本优势,反串它与对方的交易形式,交易形式因而变为状态依存;反串是核心成员基于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合作剩余的分配机制与双方契约资本配置结构相关。以温氏集团与农户的交易形式为例,从信托投资变为市场交易基础上的合作生产之后,因契约不完全,在上游、下游环节,利用契约资本优势,温氏集团将市场交易反串为管理交易。这一交易反串假谈得到了科斯标准和马歇尔标准的双重证明。反串使温氏集团实现了成本与生产风险的外部化,节省了监督成本,回避了道德风险,获得了较大的价格竞争力。农户获得三重收益:非农业就业收入、投资收益和温氏集团从高端价值链二次分配而来的经济剩余。

发文机构: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业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契约资本非对称性交易形式反串价值链利益分配农业产业化温氏集团

分类号: F32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F832.48[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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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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