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 · 2007年第12期 54-61,共8页

江西省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效果及农户意愿分析——以江西省永丰村、上芫村、龙归村为例

作者:李娅,姜春前,严成,邱水文,黄选瑞

摘要:本研究采用参与式农村社会调查法,对江西省三个典型案例村(永丰村、上芫村、龙归村)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发现,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符合农户意愿,并取得了显著效果,主要体现为农户收入增加,林业生产积极性提高,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如何提高森林经营水平、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完善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等,已经成为当前巩固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关键性问题。

发文机构:南京林业大学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江西省林业厅 河北农业大学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户意愿参与式方法

分类号: F326.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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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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